文章刊登了,作者不是我

   昨天见下铺的哥们儿买了一本最新的《电脑爱好者》,我已经很久没看过这些书了,不过今天上午有一节超级无聊的课,于是在没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,私自从他的床上拿走此书并将之带到了教室。我原本打算拿看小说的态度去看它的,不料却是悲剧小说,本期的一篇“特别策划”刺激了我,里面讲的是“正则表达式”,就regular的那个正则表达式。
   半年多之前我有两篇文章都用到了“正则表达式”,但由于这个东西并不容易一两句话说清楚,所以我在文中只是用了一句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研究一下,没举的可以照搬本例”。不过我当时就已经想到,很有必要写篇文章将“正则表达式”比较系统地讲述一下,因为我从未看到过同类报刊上有这方面的内容,而且题目都已经想好了,就叫《轻松玩转正则表达式》(这样形式的题目后来多次被我套用在其它文章上,嘿嘿)。不过,由于写这个肯定会占用较大的篇幅,所以我事先问了下杂志社的编辑觉得我这个选题怎么样,不然写了后不用的话实在会很可惜。我先问的《电脑爱好者》的小特,结果得到的答案是“实用价值不大,估计没人爱看”,然后我又问了《网友世界》的TOROPH,然后也得到类似的回复。
   我期望很高的选题被两个编辑同时否认,于是我最终没有动笔,只是自己下载了几个相关的软件深入地研究了一下。而时隔数月后的今日,我竟然在《电脑爱好者》上见到了这样的“特别策划”,而且还被放在了封面上最显眼的位置!
   对此,我实在是感到非常遗憾,不过此事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。当时,那机会离过不到几公分,我却没有珍惜,在别人的一两句话的“打击”下,我就放弃了自己的观点。相反,如果我当时大胆地将文章写成,而不是简单地进行“可行性探讨”,可能就不是现在这个情况。自认为相当珍惜机会、从不让机会从手边溜走的我,竟然浪费了如此好的机会,实在可悲可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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