撕毁不予保修

不少人对我的“拆”提出了质疑,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把这个事情明了一下。

首先我想说的是,对于我个人而言,基本是不存在“拆了安不住”的情况的,毕竟多年来积累下的“拆”经验已经很丰富。哪怕是对于一个从没拆过的东西,也能触类旁通地将其结构在很短的时间内研究清楚。

小学期间每年都会买玩具枪玩,过一段时间当所有小伙伴的枪都坏得不能用了时,我的枪还能用。他们都很惊讶,纷纷问我这是怎么回事,我就现场把他们的枪修好,于是他们对我很是佩服。

到了初中,我从那旧收音开始的和电器结下的关系已经很好,有同学的随身听坏了什么的,都不找维修部,找我。一是因为我免费,二是因为我认真——不会像维修部那样,机子是修好了,但却带来一身“伤”(外壳的划痕等)。

发展到高中,帮同学修电脑,由于我仍是“义工”,所以来找我的人仍络绎不绝。

虽然到现在我已经连续五年“没拆坏过任何东西”了,但我却并不是因为“拆不坏”才会去“拆”,这也是正我主要想说的。

我觉得“拆”,是个应该鼓励的事情。

很多人都知道,我国孩子的动手能力要比国外的孩子差很多,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实践能力也比人家差。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?难道说我们中国人的动手能力就比外国人差?当然不是!丁肇中——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——就是纯正的中国血统,要知道他就是一个“实验物理学家”,这也充分说明了他有着很好的动手能力。那为什么我们的孩子仍然缺乏动手能力呢?答案就是教育——无论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,都是罪魁祸首!

很显然,在我国,很少有家长会同意(更别想鼓励)他的孩子把家里的什么东西给拆掉。要知道,小孩子对事物是有很大的好奇心的,他们中的很多人渴望将自己的玩具拆掉,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。但很少有孩子敢这么做,因为当他们将之拆掉后,便会迎来爸妈的责备甚至是打骂。不要说我是在夸张,这就是事实,我亲身经历的事实——我也曾经因此被其实很“进步”的爸妈揍过。不知道大人们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?孩子们从此再也不敢“拆”任何东西了。这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经济上的“损失”,但是父母们想过没有,孩子拆一件东西给他们带来的快乐和他们从中得到的东西,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!可以想象,爱迪生小时候若是被父母阻止他去“拆”东西,他还会有那惊世骇俗的2000多项发明?

学校更可笑,尤其是所谓的“实验”课。不让孩子们自己动手做真正的“实验”,却原封不动地照着书上印刷的步骤,按部就班地做着无数人已经做过的一模一样的事情。还美其名曰“证明”,可事实是谁若一不小心“证明”出书上的结论是错误的,老师就会马上跳过来告诉你,你那结果是多方面因素导致的“误差”!我就想说了,既然有“误差”这么大,那还做这些“实验”干什么?

一些有探索欲的孩子,可能早就想拆了自己的电脑,一探里面的究竟,然而面对机箱背面的那“撕毁不予保修”的封条,不得不郁闷地偃旗息鼓——他们不知道,其实用吹头发的电吹风,就可以把那塑料纸完美地揭下来。与之相反的是,如DELLHP等国外的“品牌机”,压根就没有“封条”这种东西。也就是说你只要不拆那些拆开绝对安不好的部件(如硬盘),其它的都可以想看就看。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故意的,抑或是厂商知道国外的孩子不可能坚持在“保修期”内不拆他们的电脑,所以若加了封条就没人会买。

不过无论如何,事实就是这样,人家的确没在机箱壳上帖一张“封条”。

一张封住了孩子们动手能力的封条。

 

我的“拆”史

我很兴奋,因为我“完美”地拆了新买的MP3——若是我不说,没人会相信它曾被拆开过。

我很沮丧,因为这打破了我买的东西保持“原装”时间的最长纪录——从购买到拆开,竟然隔了多达9天的时间!

这不是开玩笑,因为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“拆”专家,而我的“拆”史,也有着很长的历史。

 

最早的记忆是在幼儿园时的一辆电动坦克,谁给我买的已经记不清了,只记得当时它还是崭新的,却被我用力地朝地上摔去,然后捡起碎裂的每一片零件,很努力地拼着,想把它给复原。当然,那是不可能拼起来的。

后来也不知道有没有挨爸爸妈妈的揍,毕竟时间隔得太久,那一段记忆现在已经很模糊了。只知道后来的我,一有了新的玩具,首先不是拿去玩,而是去拆,用螺丝刀(不知何时开始会用螺丝刀的)拆开,看了构造后,再按原样安起来。

另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是在大约一年级时,一天爸爸妈妈上班,就我一个人在家,闲得没事,就翻箱倒柜玩(当时家里的柜子对于我来说就是的百幕大)。最后在写字台下的柜子里,发现了一台老式收音机。百无聊赖的我经过了激烈的心理斗争后,终于忍不住诱惑,将之偷偷拆掉。记得中午爸爸下班回来后,看到满桌的零件,很是生气,当场就揍了我一顿。我挨打后站在一旁,默默地看着爸爸将那一堆零件有条不紊地组装成一台收音机——爸爸大学学的是物理专业,这个对于他来说是得心应手的。

后来爸爸告诉我,那收音机是他刚参加工作时用“一个多月的工资”买的,很有纪念意义。但当时的我哪里知道“纪念意义”是什么意义,加上我本来就是一个顽皮的孩子,越不让我干的事情,我越想干。所以好景不长,在若干天后的一个“天时地理人和”的环境下,我再次将那收音机拆开,并想学着爸爸的样子,将之复原。可到最后满头大汗地安起来时,却发现桌上还有几个零件。

我工作的时候会非常地投入,从小就是。我那时全身心都在想着怎么样能把那多出的几个东西安进去,却没有注意到早已下班,并站在我身后已经注视了很久的爸爸。

脸色惨白的我已经准备好了挨揍,却迟迟没有等到爸爸的巴掌。

那天爸爸没打我,而是和我说了一番话。但我现在真记不起当时爸爸还说了些什么。可事实是,后来我在家里拆东西,爸爸再也没有管过。

我的第一个随身听是在买来6天后拆开的,从拆开成一片一片到完整安起来,用了不到一个小时。

我的第一台电脑,在来到我家1个星期零1天时,被手痒得再也忍不住的我在没有事先放掉身上静电的情况下拆到CPU显卡内存风扇和主板都不相连的地步。

其它的东西不胜枚举,一句话说,就是家里没我没拆过的东西,包括冰箱。唯一例外的是我的一个SONY的Walkman,它是在购买两个月后坏掉时才被我拆开的,造成这一特殊情况的原因是我拆的卡带式随身听已经不下百个,所以没什么兴趣。

话说回来,虽然我已经有五年之久的“没拆坏过东西”的信心,但在拆它之前,我是没有很大的把握能做到“完美”的,要知道它混身上下连一颗螺丝都没有!若是拆卸过程中稍有不慎,就无法复成原来的样子——至少要留下一些划痕,或是撬过的痕迹。

郎“财”女貌

一个好友在QQ上向我诉苦,他失恋了,和他相处了两年多的女友突然就跟了别的男人。

我为他感到难过,虽然我在一年前第一眼看到他的女友时就料到这事迟早会发生,但没想到在这事真的发生之后他竟会来向我这么一个不懂“爱”的人来诉苦。我知道恋爱中的人是盲目的,却没想到失恋的人更盲目。

虽然我在这方面不擅言辞,但作为朋友,面对他的痛苦颓废,我不忍心置之不理,所以只得尽我的努力,让他摆脱这一阴影。

以下是聊天纪录:

 

|路个的| 18:59:23

不要痛苦了,为了那种女人,不值得。

不就是长得漂亮点嘛,除此之外它还有什么优点!

18:59:44

你根本不了解她!

19:00:04

你了解她,它怎么会跟别的男人跑了?

19:00:36

SB不就是有几个钱吗!

|路个的| 19:00:42

这不就对了么! “郎财女貌”这个词儿,你没听说过吗?

19:00:57

是“才”!

|路个的| 19:00:58

古代是“才”,现在是“财”!

|路个的| 19:02:18

你虽然现在没“财”,但有“才”啊,这至少说明你以后很可能会有“财”。可你这毕竟不是真“财”,所以等真正的“财”一来,你觉得它还会傻等你那未来还指不定有没有的“财”吗?

|路个的| 19:02:26

你要清楚,现在的女人都很“现实”的。

|路个的| 19:03:25

其实说明白点儿,你喜欢它,很大程度上不也是因为它长得好看吗?

19:03:46

。。。

|路个的| 19:04:08

你爱“貌”,人家爱财,天经地义,没什么不对的吧。

|路个的| 19:06:17

所以你现在要做的,就是赚很多的钱,好让那女人以后觉得她的离你而去,是她一辈子干过的最蠢的事情。

 

此时他的QQ头像突然变灰,我以为是掉线,但等了好久,也不见其“复燃”,不知何故

“好色之徒”

对于一晚上不听歌就睡不着觉的我来说,面对着再次坏掉并且寄到厂家已经快一个月而仍未归的MP3,简直是比死还难受。

正好有一个朋友是“魅族校园代理”,他见我很痛苦,告诉我他可以给我用比市场统一零售价低几十元的价格买到机子。其实我早就对魅族新出的Music Card有感觉,但我的那MP3虽然每天坏,可毕竟还能听,若“喜新厌旧”地放弃它的话,于情于理,实属不该。

然而好景不长,在没有了MP3的我第N次凌晨4点之后的昏昏入睡而使一整天萎靡不振之后,我再也忍不住了,遂决定“另结新欢”。

没想到的是,到了商场后,却发现朋友的“上级代理商”处,由于缺货而并没有我要的Music Card 4G白色版。售货员小姐嗲声嗲气地说那就买个黑色的吧,黑色的也不难看,并且我们这边黑色的卖得更快呢。但我实在不喜欢那黑不溜秋的颜色,所以最终决定放弃。

最终我在另一家柜台买到了我想要的白色机子,但由于朋友和这家之间没什么关系,所以我是以原价买的。

回来后,跟寝室的同学说起这事,他们都说我很傻,为了个区区的颜色,就多花了几十元的“冤枉钱”,真是“太有钱了”。

我无法反驳,但我想,买东西本来就是为了高兴的,若为了一点儿钱(比起售价来比例不大),而去选择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东西,那花了钱买到的不是郁闷吗?于是我向他们摊了摊手,答道——

没办法,谁叫我是个“好色之徒”呢!

 

 

刚下过雨后拍下的M3,好可爱.

无谓的牺牲

1

这两天忙考试,期间有一件事情令我很吃惊。

一个和我一样“从不作弊”的同学,这回竟然也带小抄了!

2

上个学期他挂了一门可以说是“没几个人会”的科目,实际上他还会些,很多人是根本一丁点儿也不会,但到头来全班唯一挂了的一人,却是他。

这原因很简单,一丁点也不会的那些人都作弊了,他没有作弊。

3

本来应该挂的人过了,本来应该过的人却挂了。

很显然,是个有大脑的人,都会认识到这事情的本质是什么。

包括他,除了我。

4

当我看到他在向身旁的人展示他“第一次”做的小抄是多么地精美时,我走过去对他说,我鄙视你。

他对我的话不以为然,并丢过来一句,那你就一个人去做那无谓的牺牲吧!

无谓的牺牲。

我想了想,呵呵。

的确是无谓的牺牲!

5

我曾趾高气扬地对对问我“数学4分觉不觉得丢人”的老师们说,“和那些靠作弊及格的其实和我水平半斤八两的人相比,我哪儿有丢人,自豪我还来不及呢!”

这除了说明我是个“不识时务”的SB之外根本说明不了别的什么。

事实虽然的确是很多人都靠作弊及格,但我竟一直没有认识到现在大学里“作弊”已经成了一个“合法”——至少校方对其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——的东西。

我还一直傻乎乎地以为“举世皆浊我独清”,其实根本就是“众人皆醒我独醉”!

6

我没资格鄙视那同学,应该鄙视的人,是我才对。

生财之道-两天赚1万!

    一个朋友和我说,他前不久在两天之内,赚到了1万块钱。我听了很惊讶,同样是在校学生,我拼命写文章赚稿费攒几年下来,也顶不上人家短短的几小时啊!
    忙问他生财之道,他说靠知识啊!我听了很纳闷,虽然我知道21世纪知识最值钱,但对他我是比较了解的,地地道道一个“好学生”,也就是除了考试能得高分外,没什么会干的。
   他看我很困惑,得意地向我解释说,你看前几天不是高考吗,我就是随便去做了几道选择题。我更迷惑不解,说你不是已经大二了吗怎么还去做高考题?他说,帮别人做啊,你不懂得作弊吗?我说我还真没作过弊,不然数学也不会考4分。他很不屑,说世上你这样的榆木疙瘩毕竟是少数。我无语。他说好了好了,看来你对这事不懂,还是让我给你详细地讲解一下吧。我忙说好好——毕竟两天进帐一万,我若说不眼红,没人相信。
   接下来他的一番话,让我瞠目结舌。
   原来,他是做了所谓的“枪手”,就是去考场里考试,并且只做选择题,很快做完后,马上交卷出考场。接下来在那“考候室”中,用准备好的手机,用短信给另一考场外的“同伙”发他做出的答案。然后这一“同伙”再将答案群发给“客户”。就这样两天下来,他得到“考试费”1万元!
   趁着我的瞠目结舌,他接着说,我这一万,是少的,你知道我偏科,所以只做了理综和数学,我那儿有个同学更牛逼,人家四门都做,赚了两万呢!
   我将信将疑,问他,这多危险啊!若给抓到那不完了,这可是“泄露国家机密罪”啊!他哈哈大笑,说你太多虑了,这哪儿能被抓到呢!人家干这事儿的早成流水线了,你知不知道我这准考证哪儿来的?就是那学校老师给办的!不然会这么轻松就把答案带出去?我还是不放心,说这样的事还是别做,万一出问题,那可来不及后悔。他说你你怕啥啊!上面有人顶着呢,咱顶多是个“从犯”,而且我们那儿算管得严,XX那儿教育局里的人都参与了!
   沉默了几秒,我说,明年你还干?
   他爽快地说,怎么你要不要来,光做物理题也有三千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