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我做了一件自认为正确的决断,但是无论谁听了这事都骂我真是个傻逼,鉴于概率统计学中介绍说调查基数越大越接近事实,所以在这里做个调查。
事情是这样的:那天刚上班就收到一封电子邮件,原来是向CNNIC提交的域名审核再次被打回,眼看着大限(审核最后日期)将至,还不通过可怎么办啊。于是我急忙再去找那客服,她说,把你提交的身份证扫描件给我看看。我给她发过去那张jpg图片,她立刻回复我,你这怎么能行,一看就知道不是扫描的。我说我本来就没有扫描仪,我用数码相机拍的啊,不过足够清晰了吧。她说,不是清不清的问题,让你扫描你就得扫描,拍照不行!
虽然我很火大,但是刀就架在脖子上,我不想让用了多年的lugede.cn死掉,只好去扫描。接下来就是事情的关键所在:单位的复印机离我不到五米远,它是有扫描功能的,然而,我没用它,而是去楼下的复印店里花了10块钱扫描了一份黑白的。(为什么扫黑白的?因为单位附近唯一的这家叫做Sir Speed的复印店太他妈的黑了:复印1元/页、黑白扫描5元/页、彩扫10元/页!如果我彩扫正反两面,剩下的钱就不够EMS了。)
这就是我被许多人骂的原因:放着单位免费的复印印机不用,专门要跑到外面去白白花钱,虽然10块钱是不多,但对于连眼镜都配不起的你,有必要浪费这个钱?真是个傻子!
我需要为自己辩护下,之所以不用近在咫尺的单位的复印机,是因为这次的这个事“完全和工作无关”,这是一件“完完全全的私事”。因为私事,去使用公家的东西,这就是“利用了职务之便”。
相信大家和我一样,都不赞成别人“利用职务之便”,既然这样,那以身作则当然自己也不应该有这种“利用”。当然有些人说,你那点小利用算个屁。但我觉得这是一种性质问题,和大小无关,好比对于比尔盖茨来说,100万是小事,对我来说100万就是很大的事,相应地,我现在能在这个职位下用单位的复印机,以后如果我成了科长,就能用单位的汽车,成了局长,就能动用单位的资金了,要再大点,不知道就该挪用什么了。
总结一下的话就是:之所以现在没有犯罪,是因为现在没有犯罪的机会。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,已经远远超越了傻逼不傻逼的范畴。
或许这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,但我的确不希望自己做自己不愿意让别人做的事。小时候家里有很多信纸和稿纸,我却从来没有用它们写过作业,虽然我在很多同学的信纸上也见到过XXXX局、XXXX政府的字样,但我觉得用这种父母从单位“拿”回来的纸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。
当然,真正丢人的或许不是纸,而是我,不然朋友也不会骂我傻。我到底傻不傻,这个悬而未决的难题,还请大家来帮我解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