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终于买到了“中意”的本,一声“中意”,说得很勉强。一开始的口号是“非12寸不要”,但发现12寸的太贵,于是“标准”不知不觉地降为13寸,可在一番调查后,发现13寸的也不便宜,所以至此,已经沦为了14寸。
买本这事情已经拖了很久了,原因很简单——看得上的买不起,买得起的看不上。
这是一个非常常见而又相当复杂的难题,面对这样的问题,我的做法通常是放弃,既然无法取得满意,那就不要了,我这样的“完美主义者”是无法“将就”的。
但这次我却“将就”了,看似不符合“原则”,但仔细观察,就会发现,并不是不符合原则,而是原则变了。
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“将就”,当我想到这一点时,感到非常惭愧,虽然说人是跟着形势走的,但这样的事实发生在我身上,还是感到十分悲哀。
这是不是一种堕落呢?
所以才得“落”一下。
要求不高的话也不用“落”了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