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朋友看了我前几天写的”赔本的修锁“一文后就问我,以你的水平怎么可能连个锁也能修坏?事情是这样的:那天我正在修那已经拆成一片片零件的锁,正好去参加”考前大送礼“的同学们回来了,他们冲我就就喊:”宏姐专门点名批评你了!”我心里一惊,手抖了一下,正修着的锁就掉在了地上。之后虽然费了很大功夫找零件,但还是没能找全。于是非常遗憾地,我赔了本。
赔本事小,宏姐生气事大。我心里非常担心,遂决定给她解释一下我不去的理由,寄希望她能理解以免追究责任。我不想去办公室那种地方,又不用电话,还没她邮箱或QQ,最后找了一个她的博客地址去给她留了个言,同时还留了我的电子邮箱。第二天收到回信,说尊重我的选择。看这意思,我应该没什么大碍了。然后我又回复了一封”感谢信”,这事算是告一段落。
今天下午和一同学偶然说起此事,他对我写的”留言”很有兴趣,于是就打开了宏姐的博客。不料找了半天,愣是没找到我那条留言,看了下现存的最新的一条留言的日期,发现比我那天留言的时间还要早,看来我的留言是被删除了。
我那条留言好像也没带什么反动的关键字,应该不是被系统删除的,那就是宏姐自己删的,而她为什么闲没事专门删了我那条留言呢?关于这一点,不仅想要看我留言的那同学不不解,我都想不通。还好我有先在本地写好文字再往网上帖的习惯,所以我打开了我电脑上那还没来得及删除的留言文本。这其实也是我第一次看我的留言,那天写时候想也没想一气呵成,说实话自己都不知道写了些什么。当我们看完留言内容后,一致认为,是这一段话,使它遭遇了被删除的噩运,因为不很和谐,内容如下:
昨天他们回来后,状态很不好,尤其是XX,喝得多了,难受了一晚上,上吐下泄的,我们都在照顾他,虽然这个事情体现了”同学间的感情”,但我仍为发生这事感到遗憾,因为根本就不该喝酒的。寝室门后帖着的《大学生行为规范》第四条明确写着”不准酗酒”,然而,我的同学不但酗酒,而且还是在老师的”眼皮底下”,想想这个我都觉得很荒唐,真的,非常荒唐。
当然,以上都只是猜测,也许真是被系统当成垃圾留言给删的,也保不准。
因为她做错了,所以为了掩盖自己羞于告人的罪行,决定把你的正义言辞给删掉~其实是被系统删掉的,不过不是“网站维护系统”,而是“人性系统”
你这个话的隐含意不是说老师不让学生遵守学校校规 带头喝酒么 要是再有什么送礼之类的字眼 老师肯定不能留着 给谁也得删掉 这个就是犯罪证据 明白?
挺能扯的……